馬德里——國際商標體系
馬德里體系是針對全球商標注冊和管理的解決方案,受1891年簽訂的《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簽訂的《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制約。馬德里體系既方便又劃算,只需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組費用,便可在多達117個國家申請保護。通過一個集中化的系統,就可變更、續(xù)展或擴展全球商標。
2017年為貫徹落實《工商總局關于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zhàn)略 推進中國品牌建設的意見》,推進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便利化,更好地服務商標申請人實施“走出去”戰(zhàn)略,特簡化以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材料和手續(xù)。
一、在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新申請業(yè)務時,無須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或《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以我局商標審查系統的受理或注冊信息為準;對基礎商標經過變更、轉讓、續(xù)展等后續(xù)程序的,無須提交基礎商標核準變更、轉讓、續(xù)展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中文申請書中已填寫申請人英文名稱的,無須提交英文名稱證明。
二、在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各項后續(xù)業(yè)務時,無須提交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頒發(fā)的《國際注冊證》復印件;轉讓中文申請書中已填寫受讓人英文名稱的,無須提交英文名稱證明。
三、辦理注冊人名稱和/或地址變更業(yè)務時,不以基礎商標的核準變更為前提。如基礎商標已經核準變更,無須提交核準變更證明復印件;如基礎商標尚未核準變更,申請人可提交登記機關變更核準文件復印件或登記機關官方網站下載打印的相關檔案作為變更證明文件。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再傳喜訊,從2018年6月21日起,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網上申請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國內申請人可登錄“商標網上申請系統”中的“國際注冊申請”欄目在線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